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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爆粉尘场所如何避免昆山“8·2”惨剧?!

日期:12-18 作者:佚名- 小 + 大

粉尘爆炸是火焰在弥散于空间的可燃粉尘云中传播,引起显著的压力、温度跃升的现象,其一直是粉体生产、处理、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威胁。

据相关统计表明,世界范围内每年发生400~500起粉尘爆炸,平均每天超过1起。

我国自江苏昆山“8•2”特别重大粉尘爆炸事故发生后,粉尘相关企业对粉尘爆炸的认识也逐渐深入。


本文依据:

AQ 4273-2016《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技术规范》

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19081-2008《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 15577-2007《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T 15605-2008《粉尘爆炸泄压指南》等标准规范

除尘器未采取任何爆炸防护措施,除尘器灰斗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发生爆炸时,爆炸可能在灰斗底部冲开蝶阀进入车间产生二次爆炸。


根据AQ 4273-2016《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技术规范》4.2。

存放原料粉尘的仓库与生产车间仅使用彩钢板围护,没有通过防火墙隔开。当生产车间或仓库发生火灾爆炸时,火灾或爆炸可在车间与仓库之间传播。


依据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3.6。

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白炽灯等非防爆灯具,白炽灯表面温度可能会引燃其上沉积的粉尘层,继而点燃粉尘云。


依据GB 19081-2008《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7.3.1、GB 50058-2014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4.3.3。

爆炸泄压装置的泄压元件采用与工艺设备相同材质的钢板,开启压力不低于设备的强度,不具备爆炸泄压功能。


依据GB/T 15605-2008《粉尘爆炸泄压指南》5.1.2。

工艺设备密封不严,存在粉尘泄漏,大量粉尘沉积在位于高处的设备表面。一旦工艺设备发生爆炸,车间内沉积粉尘可能被初始爆炸的冲击波扬起而形成二次爆炸。


依据GB 15577-2007《粉尘防爆安全规程》8.1、8.3.1。

大型料仓布置在室内,泄压口也设置在室内。由于大型料仓强度较低、容积大因而爆炸威力也大。

如布置在室内,难以按规范采用爆炸泄压设计(采用泄压导管导出至室外,或采用无火焰泄压装置),一旦发生爆炸将造成重大损失。


依据GB 15577-2007《粉尘防爆安全规程》5.4、GB/T 15605-2008《粉尘爆炸泄压指南》4.1.3。

紧邻除尘器设置了燃烧废弃物的燃烧炉,且除尘器没有灰斗。


依据AQ 4273-2016《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技术规范》11.3。

控制箱无密封盖,不防尘,且受冲击严重变形,内部布线不规范,采用家用插座。


依据GB 17440-2008《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6.2.5、6.3.2、GB 19081-2008《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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