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钢铁公司金属材料厂铆焊工陈某,接受修理8号窑加料斗任务后,口头通知料斗加料操作工葛某、武某后,便下到料斗进行焊补作业。中午11:45分,8号窑当班生产组长陆某来到操作室,葛、武两人均未向陆某汇报有人正在修理料斗一事,且又未断电便相继离开岗位。12:30分陆某见电源指示灯亮着,显示料斗未加料,在无操作工的情况下开动了8号窑混料斗的气门放料。料斗内的陈某倾刻被880公斤的混合料撞击半埋在混合料中,很快就升上炉顶与原料一起被投入窑内活活烧死。 事故原因: 1、铆焊工陈某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已成习惯,从事检修作业时严重违反检修制度,致使恶性事故发生。 2、操作工葛某、武某责任心不强,擅自离岗,监护不到位,致使陆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操作。 事后语:陈某冒险违章作业,虽死难辞其咎。葛、武二人失职草菅人命,应被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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