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责任及处理情况: (一)事故直接责任者祝延斌因已工亡,对祝延斌免于处理; (二)当班班长吴国庆作为当天作业的管理者,未能有效制止祝延斌进入小窑,未对堵料采取有效措施,对于事故发生负有次要责任,解除吴国庆班长职务,给予记大过处分。 (三)当班员工姜子尚、唐定华、党仁秀作为祝延斌同时作业人员,对于违章作业没有有效制止,没有起到安全互保联保的作用,对于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安全互保不到位责任,给予三人通报批评,另免去1个月绩效奖。 (四)炭素厂成型一车间煅烧工段段长苏大海作为煅烧工段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特别是对小窑堵料的应急措施安排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同样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免去段长职务,给予记大过处分。 (五)炭素厂成型一车间主任张阳作为车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在车间安全管理上有漏洞,对本次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鉴于张阳同志到现岗位工作时间较短,给予降级处理(由车间主管降为车间主管助理),在炭素厂大会上代表车间作检查; (六)炭素厂成型一车间党支部书记李华、车间主管助理黄德贤作为车间领导,同时作为原车间主要领导,在安全管理上一直有漏洞,对本次事故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给予李华降级处理,免去黄德贤车间主管助理职务。 (七)炭素厂成型一车间专职安全员付培义,作为车间的安全管理人员,对于车间日常安全监管不力,对本次事故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对付培义调离安全员岗位,并给予记过处分。 (八)炭素厂生产管理办公室安全员赵笠作为厂级安全管理人员,对成型一车间安全管理监督不够,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给予赵笠警告处分。 (九)炭素厂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赵重庆作为炭素厂日常安全管理的监督者,对成型一车间监管不够,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给予赵重庆警告处分。 (十)炭素厂副厂长李生钦作为炭素厂主管安全的副厂长,同时作为长期负责管理成型一车间的厂级领导,对职工安全监管不力,造成本次事故的发生,对于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给予李生钦降级处理。 (十一)炭素厂副厂长孙传杰作为炭素厂主管技术的副厂长,对于本次事故负有管理责任,给予记过处分。 (十二)炭素厂党委书记鲁维智、工会主席李喆作为安全管理的监督者,没有起到监督人员应起到的职责,对于事故的发生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给予鲁维智和李喆记过处分。 (十三)炭素厂副厂长王凤智,作为炭素厂安全第一负责人,对本次事故负有安全管理责任,鉴于王凤智同志到炭素厂工作时间较短,给予记过处分,在分公司及炭素厂会议上作检查。 (十四)安全环保部安全主管助理刘虎、安全员(负责炭素部分)罗省全、王庆有对于本次事故负有安全监管不力责任,按照分公司《组织绩效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条款对刘虎、罗省全、王庆有三人进行考核。 (十五)安全环保部副经理李臻作为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对本次事故负有安全管理不力的责任,按照分公司《组织绩效管理办法》(暂行)对李臻进行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