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委办督办查处两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2月份,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对小磨公路第四标段吊篮坠落事故,盐津县“2.1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两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予以挂牌督办。 省安委办要求,两起事故均要依照国务院印发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规,组成调查组抓紧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报告经西双版纳州、昭通市安委会审核同意后,报送云南省安委会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再由当地政府按有关规定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两起督办事项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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