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4日通报一起煤矿瞒报事故,这是6月份以来山西通报的第三起瞒报事故。通报要求,各矿山企业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严禁瞒报、谎报、漏报和迟报事故。
通报称,5月21日,山西蒲县宏源集团北峪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该矿蓄意隐瞒。后经网络舆情反映,由蒲县人民政府进行核查,确认该起瞒报事故情况属实。目前,该矿已被责令停产整顿。
此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和山西省应急管理厅通报了山西焦煤集团所属晋煤太钢能源有限公司三交煤矿于5月10日、5月12日发生的两起瞒报事故,共造成2死1伤。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要引以为戒,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举报;对核查认定的瞒报事故,一律由上级安委会挂牌督办,并提级调查,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人员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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