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应急管理部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9月4日20时40分许,位于扬州市江都区的扬州神舟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简称“神舟公司”)发生一起中毒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目前,受伤人员正在医院救治,生命体征平稳。
神舟公司成立于1987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现有员工1000余人,2023年销售收入近9亿元,主要从事汽车驾驶壳、冷作、钣金加工销售等。
事故发生地点位于涂装车间污水中转池内。涂装、电泳工艺产生的热水洗废水、脱脂废水、陶化废水、电泳废水、喷漆清洗废水输送至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当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不足时通过管道输送至污水中转池暂存。
9月4日,神舟公司综合保障部科长李某定安排人员清理污水中转池。李某定找来同村村民何某宽组织7名村民清淤。
18时54分许,何某宽等8人进行污水池清淤作业前准备。何某宽、刘某锁2人负责池内清污作业,另外6人在池外操作潜水泵排污管将污泥排至拖拉机拖斗。
20时40分许,1名池外作业人员发现何某宽、刘某锁在污水池中晕倒,立刻大声呼救并进入污水池施救,随即晕倒在池中。相邻车间工人李某生听到呼救,进入池中施救过程中昏迷。
20时42分许,公司负责人和员工拨打110报警。
20时50分许,李某定到达现场,发现4人晕倒在池内,立即拿来电风扇对污水中转池进行通风。
20时57分许,车间工人徐某明面戴棉质口罩、身系绳索下到池中,与现场其他员工共同将4人救出,送至医院治疗。
9月5日4时,当地有关部门组织对现场进行勘查,在污水池开口下方80厘米处使用泵吸式检测仪检测出硫化氢、氨气。经初步判断事故直接原因为:污水中转池内混合废水经静置后反应产生硫化氢、氨气、挥发性有机物等有毒有害气体。企业将有限空间清污作业发包给不具备安全能力的村民,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程序,导致进入池内作业人员中毒。后续救援人员未佩戴任何防护用品盲目施救,导致事故伤亡扩大。事故具体原因有待进一步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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