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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雅高速公路一“老头乐”在超车道上逆行 致2死

日期:10-15 作者:佚名- 小 + 大

1012日,四川成雅高速公路上惊现一辆“老头乐”在超车道上逆行,引发关注。13日上午,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从当地相关部门获悉,涉事“老头乐”从成都市蒲江东收费站强行闯入后,在高速公路超车道上逆行十余分钟后发生事故,导致车内2名老人死亡。

四川一辆“老头乐”在高速逆行发生事故,致车内两人死亡。图片来源/视频截屏

行车记录仪显示,1012日上午9时许,一辆红色“老头乐”在高速公路超车道逆行,正常行驶的轿车紧急避让。记录仪车主称,此事发生在四川的成雅高速,当天还在下雨,视线不算太好,“幸亏那辆‘老头乐’是红色的比较显眼,发现后及时避让开了。”

后续视频图片显示,疑似“老头乐”被撞翻,有人员伤亡。14日,又一段视频显示,疑似涉事“老头乐”从成都市蒲江东收费站逆行而上,有工作人员前往阻拦,但未将“老头乐”拦下。

“老头乐”强行冲卡,收费站工作人员阻拦无果。图片来源/网传视频截图

14日下午,上游新闻记者从当地多部门获悉,上述几段视频图片确系涉事“老头乐”。交警部门介绍,1012日上午9时许,这辆电动四轮车自蒲江东收费站强行闯入。监控显示,收费站工作人员发现后紧急追赶未果。该车逆行十余分钟后发生事故,造成电动四轮车内2人死亡,其中一人74岁,一人55岁。目前,该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蒲江东收费站管理方系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雅分公司。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经核查,12日上午,一辆四轮老年车从收费站上高速,工作人员追出大声制止,但无效,随即抓拍照片并汇报。

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胡磊律师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电动四轮车驾驶人在高速工作人员已经阻拦的情况下强行驶入高速公路,违反了法律规定,“现有视频还初步证明了电动四轮车进入高速后是在高速公路的最左侧快车道上逆向行驶,也违反了道路通行规则。公安交管部门在责任认定时不能苛求机动车驾驶员履行观察、注意义务而去承担相应事故责任。”

胡磊律师表示,从民事权利角度分析,机动车驾驶员基于道路通行义务,可以向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索赔,要求其承担车辆事故损失,同时分担死者的相关民事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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