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2-02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某炼钢厂锻工王某、柴某、董某,瓦工黄某,抹缝工张某、李某、董某,烧水工阎某,8人一同在3号平炉铸锭下气锤房内休息。此时3号平炉在兑铁水,先由电机车送两罐铁水,分别由1号、2号吊车吊送平炉。一会儿电机车又从混铁炉拉来第三罐铁水,停在气锤房附近东侧的铁水线上。这时2号车兑完第二罐铁水把空罐放在车上,再吊第三罐铁水(重85吨)。当时挂罐工李某指挥吊车将大钩挂上,司机庞某抬钩时,由于把吊车开到西极限处,造成大钩钢绳与铁水罐不垂直,起吊速度又过猛,当铁水罐起升时,约有1吨铁水顺5米高的罐沿倾泻下来,恰好浇穿气锤房房盖,房内8名工人当即烧死7人,其中一人烧伤面积达98%。抢救无效,4天后也死亡。 事故原因: 1、吊车司机庞某严重违章作业,起吊时没有按操作规程中“吊重物时慢慢起吊”的规定,起吊速度过猛,且大钩钢绳与铁水罐不垂直,导致铁水罐倾斜,致使铁水顺罐沿流出来,又正巧浇穿气锤房房盖,结果造成8名工人惨死的悲剧。庞某对这起事故负有主责任。 2、吊运易造成人员伤害的物件,作业现场应有专人指挥监护安全,而上述吊运中未有专人监护、管理上有漏洞,这也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3、气锤房位置不当,处在危险区。 事后语: 这起事故的后果,惨不忍睹。吊车司机庞某严重违章操作,使8名工友倾刻命丧黄泉。正可谓:违章作业等于杀人(或自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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