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23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江苏地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沧州渤海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的补发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7年6月9日,江苏地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浦科技”)控股子公司沧州地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地浦”)发生一起意外安全事故,造成2人死亡。 2017年10月25日,沧州地浦及其法定代表人张宏涛收到沧州渤 海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 对沧州地浦罚款人民币肆拾玖万玖仟元的行政处罚,对其法定代表人张宏涛罚款伍万壹仟元。 因地浦科技没有及时收到子公司的事故报告,造成没有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公司已于2018年3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neeq.com.cn)披露《江苏地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沧州渤海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今后公司将加强管理,避免类似事件。 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公告编号:2018‐008 特此公告。 江苏地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