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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安委办通报恩施州三起煤矿事故

时间:2018-09-10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湖北省安委办97日通报恩施州三起煤矿事故,要求各地深刻吸取恩施州煤矿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杜绝煤矿事故再次发生。

今年以来,恩施州先后发生3起煤矿死亡事故。

410日,咸丰县青林湾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

810日,利川市石家湾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

91日,鹤峰县朝阳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

通报称,这三起事故,暴露出恩施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非法违法组织生产、重大灾害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等突出问题。

通报要求:深刻吸取恩施州煤矿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扎实推进煤矿关停退出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政府和部门属地监管责任,不折不扣执行省政府决策部署,科学制定煤矿关闭退出工作方案,推进煤矿关闭退出工作有序展开。

进一步加大煤矿安全监管力度。当前,正值全省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的关健时期,各地要强化煤矿“一矿一策”监管措施,对拟保留的应急保障煤矿要按照要求,严格复工复产审批,加大对已开工整改或复工复产煤矿的监督检查频次;对长期停产停建和列入关闭退出计划的煤矿要明确专人巡查盯守,严防发生明停暗开、借回撤设备之名违法组织生产行为;对已关闭退出的煤矿要加强巡查,防止死灰复燃。

持续开展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然组织生产的行为,重点打击蔑视法律、无视政府监管等行为。要严格从严执纪,对煤矿关闭退出工作不力、复工复产把关不严、日常监管不到位、包保责任不落实的要严厉问责。要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对发生的事故,要依法严肃查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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