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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销售分公司宏达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时间:2020-06-07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情况

评价机构名称

云南泰和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资质证号

APJ-(滇)-302

评价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销售分公司宏达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合同编号

YNTH-AP-2019-03-010

安全评价类型

现状评价

行业类别

危化

项目提交时间

2019-7-25

企业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销售分公司宏达加油站

址: 元阳县南沙镇人民路交警队原址

人:赵文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5287972391572

经营范围:汽油、煤油、柴油、润滑油、统一百货、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冷冻食品、卷烟、汽车零配件、化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4]9号)的相关要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销售分公司宏达加油站(以下简称:)实施双层油罐及油气回收改造计划,将原来的单层油罐更换为双层油罐,更换相应的工艺管道,并加装了加油及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站于2019424日,获得元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改造批准,2019425日,获红河州商务局批准。

加油站于20194月开始实施改造,将原来的单层油罐更换为双层油罐,更换了相应的工艺管道,并加装了加油及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改造工程于20196月完工。

改造后加油站设置卧式埋地储罐4个,其中30m³0#柴油罐1个,30m³92#汽油罐1个、20m³92#汽油罐1个、20m³95#汽油罐1个,总罐容100m³,柴油折半计算后罐容为85m³,根据《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本项目属于三级加油站。

为实现本加油站安全运行及日常安全管理提供依据,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行安全监管提供依据,需要对改造后的加油站的经营条件重新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评 价 人 员 组 成

评价人员

姓名

资格证书号

专业

项目负责人、编制人

李志伟

1600000000201250

化工工艺

报告编制人

杨娟

S011053000110192003010

安全工程

报告编制人

张世平

1200000000300555

计算机应用

项目组成员

刘祥奎

0800000000203375

化工设备与机械

过程控制负责人

何宁

0800000000205682

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

技术负责人

蒋华昌

1200000000200836

粉末冶金

技术专家

------

参与安全评价项目的安全评价师

李志伟 杨娟 张世平 刘祥奎 何宁 蒋华昌

参与安全评价项目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李志伟 杨娟 蒋华昌 何宁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2019625

现场工作人员

李志伟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任务

对站内的场所、设备、设施、人员及与站外周边构建筑物的安全间距进行现场勘察。

指出项目安全隐患多少项

1

指出项目安全隐患多少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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