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5月14日,某钢铁公司钢厂点检工赵某(男、53岁)在完成炉上高处平台换氧枪作业后,看到氧枪修理间修理人手不够,便主动上前帮忙。工作到晚22时左右,在吊移氧枪过程中,为防止氧枪撞坏窗玻璃,赵某右手操纵电葫芦控制器,左手往北推氧枪,这时氧枪吊换突然落下,将赵某左手拇指砸伤。 事故原因: (1)吊移时,吊环没有复位,在受振动时倒落; (2)用手扶吊物确认不够,扶位不正确; (3)现场存放物过多导致作业空间窄小(放3支氧枪的区域却存放了6支氧枪); (4)连续作业,导致疲劳,精力不够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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