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上午10时30分,某中板厂原料切割工王某(男、35岁)进行倒料作业。当进行到最后一吊时,由于吊料想摆放的位置与钓钩夹子垂直点有一定距离,王某就用手推着吊料,意欲凭自己的外力将吊料摆放到理想的位置。那曾想,由于吊物很重,推过去的吊物又悠了回来,将王某扶吊物的左手与放在旁边的一付吊具挤在一起,当即造成望某左手中指、食指、小指骨折。 事故原因: 1、王某违反操作规程,斜起斜落吊放重物; 2、王某安全意识淡薄,对作业环境观察不够。 事后语:这是起重作业中经常发生的一种伤害事故。究其所以,还是忽略安全作业环境的“报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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