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时间:2005年1月11日上午8点20分左右 事故类别:淹溺 事故经过: 2005年1月11日上午,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4#高炉丙班接班后,按计划准备出铁。值班工长龚´做例行检查,无发现异常现象,回到值班室。8点20分左右,他通知水泵房值班人员给下渣沟送水,准备出铁。水泵房接到通知后立即送水。此时,临时来加班的甲班副班长邱´´,从下渣沟上的安全通道经过时,发现沟边有一个手套,还有手抓的痕迹,怀疑有人被冲走。立即到值班室报告,4#高炉炉长吴´´马上通知水泵房值班人员停止送水。清点人数后,发现炉前工陈´´不在了,炉前所有的人沿着渣沟找人,都没有找到,后到水渣池里打捞,约9点钟捞到陈´´(男,28岁),已不幸身亡。 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死者本人到下渣沟修补流嘴,未向炉长或值班工长报告,私自下沟作业,且在下沟之前未将冲渣水管的蝶阀关闭。 (二)间接原因: 1.通知泵房送水冲渣前,值班工长龚´没有去现场再次检查确认。 2.班组、工段未进行班前安全交底。 预防措施: (一)新年伊始,公司就发生了工亡事故,全年的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各单位要汲取事故的教训,在进一步完善安规的基础上,组织职工进行安规再学习、再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把安全工作做细做实。当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工作。 (二)各单位要组织职工开展“查找事故隐患,增设安全防火墙”的安全活动,凡是能够从本质安全的高度实施安全整改的,都必须增设安全防线,不能满足于已有的简单安全防范措施。 (三)在全公司推行安全确认制,凡未经安全确认,任何人不得盲目下达任何影响安全生产的指令;凡未经安全确认,任何人不得随意进行可能造成人身伤害和生产事故的任何操作。严防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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