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时间:2005年1月17日9时10分 事故类别:机械伤害 事故经济损失:约12万元 事故经过: 2005年1月17日早上8时许,太钢耐火材料公司炉衬车间喷枪工段制枪乙班班长孙**安排本班职工宿**、邹**在搅拌机平台清理搅拌机内积料,陈**开天车,郭**、王**在底下进行装枪、卸抢、挂钩等作业。8时20分许分别开始作业。来到搅拌机平台后,孙**和邹**将压缩空气接到风镐上,拉闸断电后,卸下搅拌机上方的两块盖子,邹**进入搅拌机内用风镐清理底料。孙**发现手把灯坏了,就下去联系电工处理,销后电工来到平台上修理手把灯,宿**在一旁观看。过了一会儿,班长孙**再次来到搅拌机平台,先指挥天车将料斗吊到平台上,然后进入搅拌机内替换邹**继续清理。邹**到一旁喝水休息。搅拌机内大部分积料被清下来后,孙**让宿**启动搅拌机,宿**随即合上电气开关,依次按下油泵开关和搅拌机启动按钮,开动了搅拌机,将清下来的积料排到搅拌机外的料斗里。积料排完停车后,孙**进入搅拌机内检查积料清除情况,发现出料口处还剩下一些积料击破要清理。为便于操作,孙**蹲在搅拌机边缘,指挥宿**点动搅拌机,使搅拌机刮板和料门能够错开,反复开停几次均未成功。9时10分许,邹**站在搅拌机旁边,孙**进入搅拌机内(南侧揭盖处)试图盘车,感到不易操作,随即爬出搅拌机,宿**看见有个刮板仍有点碍事,再次点动搅拌机,就在宿**点动的同时,孙**从北侧揭盖处进入搅拌机内进行盘车。此时,听到孙**大喊“快停”。发现孙**被绞入搅拌机,宿**立即按下急停开关,待车停住,看到孙**仰面躺在搅拌机内。宿**与邹**立即高喊救人,闻讯赶到的现志人员将孙**从搅拌机内抬出,立即送往太钢总医院抢救,终因伤热过重,抢救无效,于9时40分死亡。 事故原因: 1、在清理搅拌机积料过程中,为使搅拌机刮板和料门错开,操作者未与作业者进行可靠安全确认,启动搅拌机操作按钮,导致搅拌机转动伤人,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在搅拌机操作系统未断电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在搅拌机内作业,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清理搅拌机内积料无作业标准,规程制定不严密;逐级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好;安全教育不够,职工安全意识不强,职工自保互保能力差,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预防措施: 1、吸取事故教训,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立即召集相关单位在咸故现场开安全紧急会议,汲取事故教训,开展专项安全检查。 2、宣传教育。将本次事故立即传达到耐火公司每个职工,并组织计论汲取教训,对全公司班组长以上的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责任落实方面的培训。 3、制度完善。对全公司各种作来是否有操作标准,作业标准是否可行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六月底以前全部整改。 4、动态控制。加强现场动态安全管理,严格制度执行。 5、增设安全设施。制作停电等安全标志牌,并用于检修、清扫(理)作业中。对炉衬车间现场进行整顿,明确安全通道,对作业现场实施定置管理。 事故责任分析: 1、班长孙**违反《炉衬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喷枪制作岗位安全技术规程2.2.3“在操作中,设备运行时不得清当、加油、检修,如果发现问题要停车后再处理。在检修和处理问题时,必须拉闸断电、挂牌并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修”之规定,在搅拌机操作系统未断电的情况下,未与操作者确认进入搅拌机内作业,对本起事故应负直接责任。 2、喷枪工宿**在搅拌机操作系统未断电情况下,对孙**违章进入搅拌机内未予制止,未进行安全确认按下搅拌机启动开关,对本起事故负主要责任。 3、喷枪工段工段长赵**负责本工段安全管理,日常管理不严格,对职工违章行为制止不力,对本起事故负直接管理责任。 4、炉衬车间主任张**是车间安全第一责任人,现场管理和标准化工作不到位,清理搅拌机积料作业无标准,对本起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 5、经理助理兼生产安全科科长岳**协助经理负责公司的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有关制度,组织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落并检查执行情况,对炉衬车间清理搅拌机内积料无作业标准的情况未及时发现整改,对本起事故负部门管理责任。 6、副经理张**分管公司安全工作,对安全制度落实监督检查不够,对本起事故负领导责任。 7、经理宫*是公司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基础管理薄弱,逐级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标准化工作开展不力,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对本起事故负领导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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