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伤害

湘钢炼铁厂“4.14”机械伤害事故

日期:03-08 作者:佚名- 小 + 大

湘钢炼铁厂“4.14”机械伤害事故

事故经过:

2008年4141447分,湘钢炼铁厂一高炉3#铁口堵口,1512分,铁口负责人邓XX退炮,退到中间位,将余泥挤完,泥炮退到位,泥炮活塞退到位,邓XX离开操作室,监督宝冶工作人员换油管。程XX(男,19岁)正在装泥,装完一次泥后,将双手举起示意本班员工胡XX压炮,胡XX压了一下活塞,这时班长马XX从值班室下来,发现宝冶工作人员正在3#泥炮下方换开口机油管,马XX怕挤泥将宝冶人员烫伤,随即命令胡XX停止挤泥,胡XX就把活塞退到位后停止一切设备动作。马XX3#铁口负责人邓XX说:“有宝冶工作人员在泥泡附近工作时严禁装炮。”当时程XX正坐在炮泥堆上面,对本班员工桂XX用手指泥炮操作室,当桂XX走到程XX旁边时,程XX对桂XX说:“几点了。”桂XX未听清,误将程XX手指操作室是让自己去挤点泥。此时,胡XX正从操作室出来,碰到桂XX时,对桂XX说:“你是挤泥的,我是退炮的,你上去挤点泥。”胡XX下来后,对程XX说:“看活塞退到位没。”胡XX随即拿起铲子准备去清渣。桂XX进入操作室走上操作台,发现宝冶工作人员正在泥炮下面换开口机的油管,桂XX先响了动泥炮的铃,再用扩音器将宝冶工作人员喊开,等宝冶工作人员退出危险区域后,桂XX既未确定程XX是否在泥炮上面工作,也未看到程XX的压炮指挥的情况下,就开始压炮,这时突然发现有人大叫一声,马XX发现程XX的右手在泥炮里面,马上对操作工桂XX说:“压手了,赶快退活塞。”当活塞退出来后发现程XX的右手已经被挤掉。

事故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

1、炉前工桂XX严重违反了1#高炉炉前作业区炉前岗位工艺技术操作标准3.1.11.2.1条款“泥炮活塞退到终位,将炮泥投进装泥孔内,装泥时严禁将手伸入泥缸内拔泥。见装泥孔满后,装泥者双手指挥可以操作压炮”的规定,压泥时未确认程XX的指挥就操作压炮,是造成该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

2、程XX进厂时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并与新进厂员工一起参加了高炉炉前现场相关知识培训,并了解了泥炮作业的有关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在装泥时违反1#高炉炉前作业区炉前岗位工艺技术操作标准“装泥时严禁将手伸入泥缸内拨泥”的规定,装泥时将右手伸进了泥缸,也是造成该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

间接原因:

1、炉前工胡XX违反了炼铁厂安全环保通用规则4.5条“所有新入厂的员工经过三级教育后仍须在老职工的指导下,熟悉本岗位操作后,才能独立上岗”,胡XX放弃监管职责,放任新工人程XX独立从事危险作业而没有制止。

2、1#高炉炉前作业区、炉前丙班对员工及新进厂人员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对员工违章作业查处不力,没有制止新进厂员工程XX在没有师傅指导下上岗独立操作。

3、1#高炉炉前作业区、炉前丙班及炉前丁班对新进厂人员安全教育、考试内容简单,没有认真执行公司《培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4、炼铁厂安环组对一高炉炉前作业区监管欠缺,没有对一高炉炉前作业区的安全管理漏洞及时发现并要求整改。

事故防范措施:

1、各作业区、班组严格执行公司《培训管理制度》,并做好效果验证,对教育考试不合格的要重新进行教育,直到考试合格方准上岗。炼铁厂生产室安环组将在本月底前认真组织一次对作业区、班组执行三级安全教育规定情况进行检查。

2、各作业区加强对新入厂工人的安全监管,必须指定班组安全监管人(师傅),新进厂的员工学徒期未满,不准单独作业。

3、今年二季度组织一次对作业长、班组长安全管理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能力。

4、厂属各单位要加强对现场督查,加大对违章作业的查处力度、对查处不力的,炼铁厂将对各级管理者严格考核。

5、炼铁厂将事故报告下发到全厂各作业区(科室)、班组,要求各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举一反三,从中吸取教训,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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