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设首页 | 加收藏 | 企业邮箱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安全评价 > 事故案例 > 火灾事故 > 文章

检修中心2007年“4.12”事故

时间:2018-07-24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1、事故简要经过

2007 4 12 1720 分,某焦化维修工赵某、孟某等6 人在堆取料机二层,更换悬臂皮带的液力偶合器。因备件电机底座孔不合适,更换过程中需对其进行切割处理。孟某在切割电机底座孔时,发现乙炔气压力不足,就对其他人说乙炔没气了。遂放下气割把与张东坡一起走下二层平台,准备去换气。此时赵某拿起气割把检验发现还有气,便点火继续工作,约一分钟左右发现氧气、乙炔全没气了(此时张某、孟某已经把氧气瓶、乙炔瓶关闭,将表卸下)。赵某大喊示意瓶里还有气,孟某打开氧气瓶和乙炔瓶检查,发现气源能够满足工作要求,就将氧气表、乙炔表重新装好、顶上气。当时赵某拿起气割把、并经准备好,孔某将火点着,只听“砰”的一声,氧气带子崩开(事后检查氧气带子,发现崩开、放炮点距割把仅约600mm),突

然窜出的火苗将赵某右腿外侧裤子烧着。赵某立即扔下割把从二层往一层平台跑,边跑边灭火脱裤子。随后赵某被立即送往医院就诊,诊断为右膝盖后侧(回弯处)三度烧伤。

2、事故原因分析

1)、氧气、乙炔恢复送气后,赵某没有将氧气带子里的爆炸混合气放净,就进行点火操作,引发爆炸性混合气体遇明火放炮,是造成赵某右大腿后侧烧伤的直接原因。

2)、维修工赵某在已知张东坡、孟某换气的情况下,仍然试火操作,导致氧气带子串入乙炔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作业过程心存侥幸、习惯性违章,未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合作业缺乏相互确认,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3、事故教训与启示(或预防措施)

1)、气焊气割点火前,将气割把氧气阀、乙炔阀逐个打开,适时放净可能存在的爆炸混合性气体;烧嘴严禁堵塞;熄火\回火时,按照“先关乙炔、后关氧气”的顺序关闭。

2)、通过此次事故,在检修作业前就严格对电焊机接地\接零、气焊气割气密性、电气工具安全性能、关键设备设施的隐患进行安全确认检查。

上一篇:大兴区“11•18”重大事故调查报告

下一篇:某输气站“1.20”天然气管道爆炸着火事故案例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滇ICP备20003204号-2|
 |   QQ:511878723  |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白马小区集成花园综合楼7层B座  |  电话:0871-65302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