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设首页 | 加收藏 | 企业邮箱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安全评价 > 事故案例 > 中毒窒息 > 文章

迁安市鑫达来工贸有限公司“7.22”中毒事故

时间:2019-07-05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1、事故经过

20157221135分左右,迁安市鑫达来工贸有限公司工人在迁安市民强小区东门丰庆路路东污水管道检查井下进行管道疏通作业,1135分左右,封堵墙墙体被凿开两个直径2厘米左右的孔洞,污水管道内有毒有害气体随污水从孔洞涌出,张金全突然晕倒。1137分,吴永志发现张金全晕倒,在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贸然下井施救,晕倒在井室内。1140分左右,郑玉国发现情况后,依然在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贸然下井施救,也晕倒在井室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40万元。

2、原因分析

民强小区自2014年冬季陆续有人入住,连通小区化粪池的污水管线未与市政污水主管道贯通,长期处于封闭状态,居民生活各种污水及粪便经较长时间囤积、发酵,在化粪池与污水管道内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此气体封闭于化粪池和污水管道之中。

1)直接原因

当施工人员掏完市政污水管道4#检查井内积水后,张金全首先进入检查井内去凿小区污水管道与4#井连接处封闭的墙体,当打开部分墙体时,污水管道内有毒有害气体随污水涌出。张金全在未对受限空间作业场所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无人员监护的情况下,违章进入污水管道检查井,将密封墙打开缺口后吸入有毒有害气体中毒死亡,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吴永志、郑玉国安全意识淡薄,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先后进入污水管道检查井冒险施救,致使吴永志和郑玉国中毒死亡,是造成事故扩大的直接原因。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上一篇:“7.13”能源中心煤气中毒死亡事故

下一篇:湖南常德市安乡众鑫纸业有限责任公司“8.28”中毒事故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滇ICP备20003204号-2|
 |   QQ:511878723  |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白马小区集成花园综合楼7层B座  |  电话:0871-65302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