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14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事故时间:2005年3月5日17时 事故类别:中毒 事故经过: 3月5日,太钢峨口铁矿选矿厂早会安排2#峒停车72小时,并通报矿作业计划,准备于16:00对采矿厂北区2#峒1648水平进行降段中孔爆破。当日,选矿厂破碎车间早会安排借2#峒停车机会更换鄂式破碎机齿板。 10:30许,破碎维修班起重工王**等6人进入2#峒室,开始做更换鄂式破碎机齿板的准备工作。随后维修班班长姜**等人陆续进入2#峒室,检修人员共11人。 14:30许,破碎车间副主任闫**到达2#峒参与检修。此时峒内连同重板操作工韩**、电工孙**、爆破工郝**共有15人。 15:25许,破碎车间主管郝**接到选矿厂调度薛´电话通知,2#峒井口16:00放炮,要求峒内检修人员先撤离到安全地带,并注意CO含量。郝**随即电话告知了当班副班长杨**,但维修作业没有停止。 16:05许,北区2#峒降段爆破完毕,此次爆破孔数133个,总延米1855米,总装药量57.635吨,其中铵油炸药30.075吨,乳化炸药27.56吨。 16:15许,破碎车间主管郝**再次接到厂调度薛´电话通知,2#峒井口炮已响,可以检修,但进峒时要注意CO含量并测试。郝**又打电话将这一情况告知了杨**。 16:41:40,安装在重板平台上的固定式CO监测报警器指示灯开始闪烁,出现第一次报警,表明峒内CO浓度超出安全范围。 16:43许,电工孙**持手持式CO监测报警器到破碎腔口监测,并观看固定式CO报警器后(据当班作业记录显示此时CO浓度达到353ppm,超出正常范围≤30ppm的近12倍),回到重板值班室,(因所有维修人员都在重板值班室避峒内松动齿板的第4炮),向值班室的人说CO浓度有点高,班长姜**说没事,工人们出来继续干活,姜**和闫**留在值班室商量工作。 16:514:24,钳工沈**在未系安全带的情况下,进入深度为5.6米的鄂破腔内,清除放炮松动的楔铁。 17:00:53,钳工范**发现沈**情况异常,忙进入鄂破腔内抢救。紧接着当班副班长杨**、钳工郎**也一同进入鄂破腔,此时,电工孙**打电话将2#峒有人晕倒的消息通知了当时在2#峒驱动站操作室的钳工郝**,郝**随即将此消息告诉了在1#峒电工班检查工作的车间主任张**。 17:03,得知消息的姜**、闫**先后从重板值班室走出来,姜**也进入鄂破腔内救人。 从17:04分开始,重板平台上的其他人员陆续出现晕眩、无力等现象。闫**组织工人自救,并向鄂破腔内输送氧气。 17:20许,当班维修工安**、破碎主控操作室操作工祁**先后将2#峒有人中毒的情况报告了选矿厂调度薛´、高**。当时在厂调度室的选矿厂副厂长康**、生产技术组组长王**随即赶赴现场,并开始组织厂内人员、器材、车辆全力救援。 17:25,峒外人员进入峒内开始组织抢救,17:26:42,破碎工段维修班尹**进入鄂破腔救人,不久晕倒在腔内。 17:33:25,破碎车间值班副主任尹´进入鄂破腔内,从鄂破观察孔救出尹**。 17:50,峨口铁矿调度姚**接到报警电话后,先后通知了峨矿医院、矿生产安全科科长刘**,矿总工程师王**、矿长米**接到报警后,开始动用全矿有效力量组织救援。 从18:20—19:09:24,出事现场在选矿厂副厂长康**、破碎车间主任张**组织下,先后将范**、杨**、沈**、郎**、姜**从鄂破腔内救出陆续送往峨矿医院救治。但在施救过程中,由于呼吸器、防毒面罩等救援设施短缺,救援人员缺乏必要的自我保护设施,在救援过程中先后有27名职工出现中毒现象,被送往峨矿医院急救。经检查诊断,27名职工没有生命危险,但最早进入鄂破腔内的5名职工虽经多方抢救,终因中毒过重,于3月6日凌晨先后死亡。 事故发生后,峨矿党政领导调动一切人力、物力,全力救治伤员,并成立了“3·5”事故指挥部,下设医疗救治组,事故调查组、善后组、安全生产组、保障组、后勤服务组,积极开展事故后的各方面工作。太钢(集团)公司和矿业公司领导高度重视,调动太钢总医院、煤气防护站的人力和装备赶赴峨矿救援。从3月6日1:30开始,共分6批将27名中毒人员转入太钢总院进一步观察治疗。目前,已全部康复出院。 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3月5日16:05,峨口铁矿2#溜井降段爆破,爆破瞬间产生的CO有毒气体在爆炸冲击波和爆炸气体压力的作用下,在岩层中向低压区扩散,其中一部分进入溜井料层中。其时,选矿厂破碎车间维修班等15名职工正在爆破区下方136米处的2#峒室进行鄂式破碎机维修专业,峒室主风机一直运行,向通风井外抽风,导致峒室内形成负压。溜井内蓄积的CO有毒气体在峒室内负压作用下,延溜井——溜井下口付井——重板给料机——鄂式破碎机腔这样一条密闭通道移动,通过重板罩进入深度为5.6米的鄂破腔,形成一个相对密闭的高浓度区域。在CO监测报警器已响,CO浓度升高的情况下,当班班长姜**没有下达撤离人员的命令,仍违章指挥工人继续作业。当班工人沈**在未系安全带的情况下,违章进入深度为5.6米的鄂破腔内作业,中毒晕倒。 副班长杨**未传达和执行厂调度,在2#溜井降段爆破前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的命令。当班作业人员范**、杨**、郎**、姜**在CO浓度升高报警后,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冒险进入鄂破腔内救人,导致自身中毒身亡。破碎车间参与维修作业的副主任闫**,未及时有效制止当班班长姜**违章指挥行为,也未及时组织作业人员迅速撤离现场。是这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峨口铁矿对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操作规程和自我防护措施的三级培训教育不够重视,疏于现场管理,对职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监督管理不力。在现场施救过程中,施救人员自我防护措施不当,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缺乏对此类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设施,致使27名施救人员不同程度中毒。同时,峨口铁矿对采区爆破产生的CO有害气体对底部峒室维修人员的危害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在检修作业中未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经济损失: 据初步测算,本次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为32.87万元,其中医疗救护费2.12万元,丧葬费3.42万元,抚恤费、补助及救济费用25.63万元,歇工工资0.7万元,善后处理费用1万元。 事故责任分析: 1、姜**,当班维修班班长,在得知2#峒内CO浓度升高,重板平台上的固定式CO报警器响后,没有迅速组织工人撤离到安全地带,而是违章指挥工人进入鄂破腔内冒险作业,在已有4名工人晕倒的情况下,仍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冒险进入腔内救人,导致自身死亡。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2、杨**,当班维修副班长,未传达和执行厂调度在2#溜井降段爆破前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的命令。自我安全意识淡薄,在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冒险进入腔内救人,导致自身中毒死亡。并对钳工范**、郎**的死亡负有直接责任。 3、沈**,当班钳工,自我保护意识差,在CO严重超标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效措施,违章进入鄂破腔内作业,导致中毒死亡。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4、闫**,破碎车间副主任,生产、安全、设备技术管理分管领导,作为现场车间领导对CO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对职工执行CO监测监控作业标准监督不力,对职工危险辩识的日常教育不到位,对班长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未及时制止,也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工人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对这次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5、张**,破碎车间主任,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严格履行法定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管理不到位,对车间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力,对职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督促不严,对职工危险辩识的日常教育不到位,对这次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6、康**,峨矿选矿厂副厂长,对选矿厂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未严格履行法定安全管理职责,组织全厂安全教育培训不力,在领导组织的多次安全生产检查中,未能及时发现CO的危险性,在事故救援过程中对职工自我防护措施落实得不好,对厂内救援器材、设备的购置抓得不力,对这次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7、王**,峨口选矿厂安全主管,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监督检查不力,编制安全技术规程、作业标准时对CO的危害性缺乏足够的预见性,对职工特别是转岗人员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抓得不力,对这次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8、白´,峨矿选矿厂厂长,选矿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严格履行法定安全管理职责,平时对干部职工管理不规范,对存在CO危害的峒室区域没有组织制订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后抢险救援设备设施明显不足,对这次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9、王**,太钢峨口铁矿总工程师,是全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未严格履行法定安全管理职责,组织全矿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力,对全矿的安全现场管理工作监督不严。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10、米**,太钢(集团)有限公司峨口铁矿长、书记,作为峨口铁矿安全第一责任者,未严格履行法定安全管理职责,对全矿的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督促检查不力,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11、刘**,男,中共党员,太钢(集团)有限公司峨口铁矿生产安全科科长,对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特别是CO的危险辨识教育和培训重视不够,对职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督促不严,对这次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鉴于其从2月23日刚刚担任生产安全科科长,时间较短,正在熟悉工作的过程中,从轻处罚。 12、马**,太钢矿业分公司生产部安全主管,对峨口铁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到位,对峨口铁矿职工安全意识、自我防护能力教育重视程度不够,对这次事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 13、孙**,当班电工,安全意识淡薄,对CO危害性的知识不足、认识不到位,在监测到CO浓度升高后,虽向有关人员作了汇报,但未及时向当班领导提出撤离人员的建议,有失职行为,对这次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 14、郝´,峨矿选矿厂当班调度员,在得知2”峒降段爆破的具体时间后,未按选矿厂《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第三项“CO中毒伤害监测管理”中第4条第1点要求迅速通知2#峒操作室和分厂安全管理部门,有失职行为,对这次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 15、太钢(集团)有限公司峨口铁矿,未制定CO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全矿职工特别是转岗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力,也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对该起事故负主要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82、83、85条之规定,并处17万元罚款。 16、责成太钢矿业分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经理助理阎**,向太钢(集团)有限公司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预防措施: 这次事故的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严重损失,也充分暴露出峨口铁矿在职工教育、现场管理、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峨矿领导和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吸取“3.5”CO中毒事故的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鉴。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1、峨口铁矿领导和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吸取“3.5”CO中毒事故的深刻教训,引以为鉴。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跟班作业制度,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规范作业规程和作业标准,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2、要结合春季安全大检查,立即开展一次查隐患、查不足、查违章的“三查”和反麻痹、反侥幸、反违章的“三反”活动,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组织整改,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3、要结合这次事故中暴露出的职工安全意识淡薄,规章制度执行不严、防护自救及救援知识不足等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一次全员职工培训,特别是班组长和转复岗人员的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强化职工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4、要认真开展岗位练兵和危险源普查辨识活动,对确定的危险源,要制定防范措施,明确专人,24小时进行重点监测监控。要在全矿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5、要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特别是要针对CO对矿山的危害性,制定CO中毒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有效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应急救援预案要报市、县安监部门备案。 6、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配齐配足呼吸器、防毒面罩、安全带等安全装备,提高企业的整体安全装备水平。 7、要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带和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