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经过】 8月14日,我厂车队一辆大货车载着装满烧碱的碱罐停靠在化水处理的酸碱储存罐旁,等待吊罐。15时40分左右,车队驾驶员兼起重工刘X驾着本厂贵B/30024#QY20A汽车吊执行起吊任务。起吊过程中,由于刘对重物估计不足,未将汽车吊平衡支脚全部伸出,使吊车失去平衡而倾倒。发生倾斜时,刘即慌忙推开驾驶室门欲跳车,还未跳出即被车倒下压在堆积的原煤上,造成刘右腿关节错位,吊车吊臂损坏的事故(吊车修复费用达101689.27元)。 【事故原因分析】 1.驾驶员对所吊重物凭估计办事,未按起吊规范作业,在未将吊车平衡支撑脚伸出的情况下即起吊重物,是造成车辆倾翻的主要直接原因。 2.驾驶员对车辆倾翻的危险性估计不足,盲目跳车是造成人身轻伤的主要原因。 3.安全管理不力,对大型起吊作业无人监护也是造成这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防范措施】 1.强化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杜绝违章作业,规范操作。 2.职工自身应加强学习,提高技术水平和临危应变能力。 3.安全工作要真正落到实处,特别是领导重视,严格执行工作监护制度。 |
下一篇:吊装作业违章事件
滇ICP备20003204号-2 | QQ:511878723 |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白马小区集成花园综合楼7层B座 | 电话:0871-65302613 |
Copyright © 2024 天人文章管理系统 授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