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经过
2007年5月17日9时40分左右,某石材厂厂长陈某、安全员陈某、采石工张某和李某站在龙门吊下研究现场生产,起重工王某正在操作桅杆式起重机起吊约17-18吨重花岗岩石块落到西侧料场。突然,陈某等四人听到起重机吊东侧约30多米处桅杆起重机传动系统出现异常动静,回头看到桅杆起重机制动器、减速机部位冒火,同时一声巨响,一碎铁片击中李某面部,造成其当场死亡。
5月18日,事故调查组委托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组成鉴定小组对桅杆式起重机的设备事故进行技术鉴定。经专家论证,桅杆式起重机变速箱输出轴在长期交变应力作用下产生陈旧性裂纹,在带负荷下降过程中突然断裂,在起重物体作用下传动机构失控,导致制动器和减速箱严重损坏,制动器碎片飞出伤人致死。
2、事故原因
(1)某石材厂桅杆式起重机在起吊石料过程中,传动轴突然断裂,导致制动器、减速箱严重破损,飞出碎铁片击中人是造成此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石材厂在设备使用过程中,检修、维护和保养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隐患是造成此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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