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日14时15分左右,正能(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人徐斌在位于郑墩镇梅口大桥下方施工地点挖沟埋管时,其挖沟地点旁的花坛砖砌护栏坍塌,造成其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 事故发生后,松溪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认真做好善后处理,查明事故原因,依法追究责任。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经县政府同意,6月4日成立了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胡代金任组长,县纪委监委、公安局、应急局、人社局、总工会、文体旅游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人员组成的“6.1”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对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等进行了认真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及项目概况 (一)承建单位:正能(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正能(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14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锦江大道2号万达广场3幢1201号,公司法人:林俊伟,注册资本:捌佰万圆整,营业期限:2007年6月14日至2057年6月13日。经营范围:电力工程、环保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通信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堤防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8166281920X5。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D335011613,有效期至2023年6月12日,资质类别及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闽)JZ安许证字〔2013〕000032-1,有效期至2019年9月17日。 (二)建设单位:松溪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松溪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30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住所: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松源街道红旗街233号五楼,公司法人:伊松彪,注册资本:壹亿圆整。经营范围:旅游资源开发与建设、经营与管理;旅游项目规划;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项目的投资(不含金融类行业的投资);旅游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24MA2YNL0203。 (三)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松溪县郑墩镇梅口景区新增250KVA专变业扩配套工程。 建设单位:松溪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松溪县梅口埠景区(郑墩镇梅口村)。 建设年限:2019年。 建设内容:松溪县郑墩镇梅口景区新增250KVA专变业扩配套工程。 合同总价款:捌拾叁万贰仟叁佰陆拾伍圆整(832365元)。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2019年4月16日,松溪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给予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批复,同意该公司作为业主方,负责梅口埠景区电力系统安装项目,造价控制90万元以下。后松溪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腾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招标代理工作。 2019年5月27日,正能(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 2019年5月29日,松溪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正能(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电力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签完合同后,正能(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场施工。 2019年6月1日,正能(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郑墩镇梅口大桥下方进行挖沟埋管施工,现场负责人为林洪琛,该公司员工吴时进、徐斌等二人负责现场施工,该公司聘请的挖机工人李小华负责挖沟作业,福建广电网络松溪分公司员工黄传福在附近维修电缆(该项目为电力项目,施工过程易破坏电缆)。下午两点左右,挖机工人李小华在把挖机掉头,清理路面石子过程中,发现徐斌被挖沟旁的花坛砖砌护栏(到地面约0.5米)压住(他身体在沟里,有1米深,后背被压),当即将挖机开过去顶住护栏,并大声叫来附近施工的黄传福、吴时进,合力将徐斌拉上来,发现其脸色苍白、无意识,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现场负责人林洪琛赶到后(事故发生前,在开车来现场的路上),因出事地点离县城有四十多分钟车程,林洪琛当即开车送人往医院赶,在路上碰到120急救车,医护人员当场对徐斌进行急救,后经现场诊断人已死亡。事故发生后,该公司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6.1”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死者基本情况:徐斌、男性、1976年生、松溪县松源街道人、身份证号码为352128197608010019。这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徐斌在施工过程中,自我安全意识不高,没有注意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在施工位置旁发生坍塌时,未能及时留意并撤离,最终被压。 (二)间接原因 正能(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1、项目经理、安全员等项目施工管理人员未到岗并履行相应职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 2、该公司在项目施工前,未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施工前未排查施工现场周围安全环境,未考虑到挖沟埋管期间,因长期下雨,土质疏松,易诱发事故,且安全隐患排查无记录。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正能(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1”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及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正能(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项目经理、安全员等项目施工管理人员未到岗并履行相应职责;正能(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项目施工前,未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施工前未排查施工现场周围安全环境,未考虑到挖沟埋管期间,因长期下雨,土质疏松,易诱发事故,且安全隐患排查无记录等。公司安全管理的不完善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建议松溪县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正能(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二)孙宏亮,受正能(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负责项目施工管理,对项目施工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其未能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的职责,未组织对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应负全面领导责任。建议松溪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六、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 针对这起事故暴露出的问题,要引以为戒,并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一)正能(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本起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针对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杜绝和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领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要加强安全管理,项目施工管理人员要到岗履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针对项目工程的特点,既要注重技术又要注重安全,要严格落实施工人员“三级”教育,进一步细化技术和安全交底,努力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发现不安全问题的能力。要完善安全保护措施,加大投入落到实处,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从根本上减少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减少和杜绝事故的发生。 (二)松溪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在建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分析本行业(领域)工程事故发生规律,细化监督检查和施工现场检查要求,促进工程建设各方参建主体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郑墩镇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分析本起事故的深层原因,根据松溪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好镇党委政府监管责任。要加大对辖区施工项目的安全监管力度,建立完善工作台帐,切实抓好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 松溪县“6.1”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 2019年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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