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设首页 | 加收藏 | 企业邮箱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安全评价 > 事故案例 > 机械伤害 > 文章

华越公司“9.10”机械事故

时间:2018-06-08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一、事故经过

2008910日上午810左右,华越公司综采修理厂支架一组组长康某安排了当天的生产任务,同时安排了陈某在大吨位车间拆卸支架胶管任务。在大吨位工作的还有6人,但距离陈某作业现场较远,820分左右开始工作,陈某为单人作业,任务是对摆放在地面的6200支架顶梁进行解锁工作。825分左右准备吊架的员工刘某发现在南跨西侧第一架支架顶梁处飞起一顶黄色安全帽,走近一看,陈某在顶梁西侧蹲着,手捂的左眼处有血流出,立即汇报车间领导,随后车间领导及时报告公司质量安全部及公司领导后,送往集团公司总医院眼科治疗。

二、原因分析

1、伤者在作业过程中思想麻痹,在支架胶管解锁时对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认识不清,由于支架胶管存有余压,解锁后在余压作用下胶管弹出打伤左眼,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员工个人自主保安意识差,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华越公司领导对员工安全管理教育不到位,隐患排查和危险因素分析不细,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三、防范措施

1、责令事故单位综采修理厂支架组停产整顿,认真分析支架安装、拆卸及试验的工作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完善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2、将此次事故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通报材料下发到公司各个班组,各班组要充分利用好班前预想和每周五安全活动日,积极宣传有关安全知识及安全规程,要求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谈体会、讲认识,通过学习举一反三、吸取教训,严格正规操作,进一步增强自主保安和互保联保意识。

3、对新转岗、调入员工认真进行安全教育,到班组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并落实“以师带徒”制度。在危险岗位不得单人操作。

4、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各工种危险因素预控分析,进一步细化相应的防范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发生。

上一篇:违章攀爬天车轨道重伤事故

下一篇:新景矿“7.16”安装工作面机电事故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滇ICP备20003204号-2|
 |   QQ:511878723  |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白马小区集成花园综合楼7层B座  |  电话:0871-65302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