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14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事故时间:2005年4月2日23时10分 事故类别:机械伤害 事故经济损失:12万元 事故经过: 2005年4月2日太钢不锈冷轧厂精整工段2#纵切机组乙班上中班,15:40班长曹**组织本班职工曲**、赵*、党**召开班前会,安排当班工作。接班后,2#纵切没有生产计划、待料(无窄料)。本机组人员利用停机待料时间将周边卫生清理干净。 21:00许,2#平整机平完窄料,生产科计划员腾**安排2#纵切生产,并告知作业长李赵*。生产科调度员张**通知检验工王**到机组。21:30许,开始干第一卷厚度为1.5mm的窄料。曹**与曲**穿料,赵*吊卷过磅。 23:00许,生产完两卷(卡号为:EA5040183和EA5032421)。23:10生产第三卷(卡号EA5040016)时,党**在尾部打包小卷,曲**在压辊下面(压辊处于抬起状态)给小卷标写卡片号,曹**操作横剪剪料钢带后来到尾部操作台进行卷筒涨缩操作(准备钢卷离开卷筒操作),操作时,误将压辊启动,压辊压下,将曲**头部挤在卷筒和压下的压辊之间。曹**立即进行抬起操作,抬起压辊,并跑过去将曲抱起,党**喊人,随即检验工王**用对讲机报告调度台,调度员张**立即拨打3019120通知急救中心,23:25救护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急救。后又送到急救中心抢救,终因伤势重,抢求无效,于2005年4月3日0:30死亡。 事故原因: 1、在压辊下有人工作的情况下,操作人员在进行卷筒缩径操作时误动压辊压下开关,导致压辊压下伤人,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在钢卷未离开卷筒的情况下,违反作业标准进入卷筒与机架之间进行标号作业,使人体处于压辊运行范围之内,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对职工违反作业标准,私自变更作业程序的行为未及时发现和制止,是造成事故的管理原因。 4、安全教育不够,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差,是造成事故的又一原因。 事故责任分析: 1、班长曹**负责本班安全工作,对曲**违反作业标准未加有效制止,在卷筒涨缩操作时,误将压辊开关启动,致使压辊压下伤人,对本起事故应负直接责任。 2、记录工曲**违反《2#纵切岗位操作标准》之记录工第2条“对于头尾切退下的小卷必须离开卷筒后,在内、外圈进行标识卡号……”之规定,在钢卷未离开卷筒的情况下,就进入压辊下标号作业,对本起事故应负主要责任, 3、精整工段工段长李**负责本工段安全管理,安全监管不到位,标准化作业落实不好,对职工违标作业未及时发现制止,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对本起事故应负直接管理责任。 4、生产技术科安全主办苏赵*负责全厂安全专业管理,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对本起事故应负专业管理责任。 5、厂长助理高**分管全厂安全工作,标准化作业落实不够严细,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对本起事故应负主管领导责任。 6、厂长张**是厂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有漏洞,对本起事故应负领导责任。 预防措施: 1、吸取事故教训,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立即将事故传达给每一名职工,并组织计论汲取教训汲取事故教训,开展反违章专项安全。 2、宣传教育。在全厂组织一次事故反思活动,通过案例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对全厂班组长以上的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责任落实方面的培训。 3、制度完善。对全厂各种作业是否有操作标准,作业程序是否明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八月底以前全部整改。 4、动态控制。加强现场动态安全管理,严格制度执行,逐级检查违章查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