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厂动力车间管道工段负责对油罐区1、2号1000吨原油储罐的进油管路改造,当日上午九时许,工段长张某带领管道工梁某、杜某等人将1、2号油罐的进油管路用蒸汽清扫后,先将2号油罐原进油管用气焊割断,然后焊接在新铺设的进油管路上。下午二时五十分,开始改造1号油罐进油管路时,张某有事离开,安排工人梁某、杜某用气焊枪割断1号油罐进油管路。当杜某点燃乙炔枪割开油管路的瞬间,就听一声巨响,1号油罐发生爆炸,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将四吨重的油罐封头抛出近90米远,距油罐120米远的高压线路被爆炸飞溅物砸断一根,罐内近200吨原油全部流淌到罐外,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原因: 1、张某等人动火作业严重违章,易燃易爆设备动火作业没有经过安全防火部门批准。 2、动火作业没有采取安全防火措施,未将油罐进油管阀门关闭并加装盲板进行有效隔断,造成罐内油蒸汽从油管路扩散到动火处,遇明火后爆燃回火,返入油罐内爆炸。 3、厂安全防火管理工作混乱,对员工安全防火教育不到位,员工防火意识淡薄。 事后语: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区域实施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并制定和落实必要的防火、防爆措施后方可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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