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1年7月7日夜班,运输队主管技术员李玉民主持召开班前会,安排布置了当班斜风井皮带架回收工作。凌晨1:00左右,在斜风井井口平车场,6名推车工将两辆回收材料用的空平板车推进第一道风门内,第一道风门关闭,车辆挂好后,打开了第二道风门,将平板车推向井口变坡点。井口信号工发出信号后,车辆开始下行。正在此时,在风井外南侧进行检查的安检员白彦—5—忠听见第一道风门外有声响,跑过去一看,发现李玉民倒在第一道风门外轨道北侧,脸部流血,随即汇报到矿调度室。矿调度室立即组织应急救助,1:40将伤员送到银川附属医院,1:50经抢救无效死亡。后根据现场情况分析判断,李玉民当时打开北侧风门,查看平板车运行位置,此时平板车正通过变坡点,钢丝绳突然弹起,打在头部致伤。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当班带班主管技术员李玉民违章作业,在绞车运行期间,擅自进入钢丝绳运行区域,结果被弹起的钢丝绳打在头部致死。 2.间接原因。 (1)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不完善,危险源辨识存在缺项,风险预控措施没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场落实不力。 (2)现场作业人员学习规程、措施不扎实,措施掌握不透彻,配合协调不好。 (3)职能科室监督检查不到位,绞车松绳保护损坏后,没有及时恢复。 (4)绞车检修人员、绞车司机责任心不强,检查不到位,在绞车松绳保护不完好的情况下,继续运行绞车。 (5)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 (6)风井井口临时通风设施设计不够严密,安全设施不完—6—善。 (7)风井井口临时车场没有安装托绳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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