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前运行方式: 110kV黄花河站110kV龙黄线挂I段母线运行,110kV琶黄线挂Ⅱ段母线运行,110kV母线单母分段运行,#1主变挂110kVⅠ段母线带10kVⅠ段母线运行(该站只有一台主变)。 事故经过: 2006年11月19日00时47 分02秒,110kV黄花河站110kV龙黄线线路受雷击距离Ⅰ段保护动作出口,因110kV龙黄线跳闸出口压板在退出位置,110kV龙黄线开关未能跳闸;00时47分 04秒465毫秒,#1主变高压侧间隙零流第一时限出口联跳10kV黄汤二干、黄升干、黄四干(小水电线路);00时47 分04秒965毫秒#1主变高压侧间隙零流第二时限出口跳#1主变变高101开关及变低501开关,造成10kVⅠ段母线失压。事故造成甩负荷约12MW,损失电量1.1万kW.h。 事故原因: 1)110kV龙黄线#18杆B相小号侧导线侧第一片绝缘子被雷击碎、大号侧绝缘子受雷击闪络;#25杆A、C两相绝缘子受雷击闪络;#26杆A、B两相跳线绝缘子受雷击闪络。 2)事故后通过检查黄花河站运行工作记录、地调调度操作指令记录及操作录音回放发现: 2006年7月25日,地调令巡检班巡检人员投入110kV龙黄线保护跳闸出口压板,巡检人员经复诵确认无误后,在执行操作过程中误将110kV琶黄线保护跳闸出口压板当作110kV龙黄线保护跳闸出口压板投入,操作执行完毕后,巡检人员在汇报地调时却清晰的记录“已投入110kV龙黄线保护跳闸出口压板”。故漏投110kV龙黄线保护跳闸出口压板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3)巡检人员思想麻痹,安全意识淡薄,工作责任心不强,没有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没有严格执行调度规程及有关的倒闸操作制度,监护工作也不到位。 4)巡检人员对操作危险点分析与预控考虑不足,对变电站运行方式改变相对应保护压板的投退情况不熟悉。巡检人员巡视设备不到位,在每天巡视设备时也没能及时发现运行中的110kV龙黄线漏投保护跳闸出口压板,导致事故的发生。 5)巡检运行人员有章不循,没有严格执行操作录音制度,操作录音装置存在缺陷未能处理,在管理上有待加强。 防范措施: 1)提高运行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深刻吸取教训,坚决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敌人作斗争。 2)加强巡检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切实知履行专业知识考试、实操等考核制度。 3)完善变电站保护压板检查制度和使用继电保护压板投退通知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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