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05-08 作者:佚名- 小 + 大
企业名称
连城分公司
发生事故时间
2009 年3月 3日
伤亡人数
轻伤1人
生产过程
电解铝生产
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
间接经济损失
事故经过:
2009年3月3日上午,电解二厂输料净化车间清极工白某在电解二厂清极现场进行清极作业。白某用钢钎在清理Ⅰ残极托盘内的④极,白某的左腿位于Ⅰ托盘和Ⅱ托盘之间,Ⅰ托盘和Ⅱ托盘之间的距离较小(约25cm左右),Ⅱ托盘和Ⅲ托盘之间的距离较大(约3-4m)。约上午8:20时左右,物资配送中心运输科的阳极拖车司机魏某驾驶拉着四爪残极的阳极拖车驶进清极现场,司机魏某看到Ⅱ托盘和Ⅲ托盘之间的距离较大,想在倒车过程中推动Ⅲ托盘缩小Ⅱ托盘和Ⅲ托盘之间的距离。但在倒车过程中,由于推动Ⅲ托盘的速度、力量、幅度太大,导致Ⅲ托盘突然推动Ⅱ托盘向Ⅰ托盘靠近,将白某的左腿挤在Ⅱ托盘和Ⅰ托盘之间,司机听见呼喊声,立即将车停下,经现场其他清极人员配合,拖车司机先将第四、第三盘残极放到第二排南头,又将第二盘残极拉开1米左右后,才将清极工白某扶出来,立即送往连铝医院。经诊断白某左腿腓骨骨折(3月19日白某已出院)。
事故原因:
1.阳极拖车司机魏某用阳极拖车倒退的方式顶残极托盘,属严重的违章操作。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前面运送Ⅲ托盘的阳极拖车司机没有把残极托盘放到位,给后边的操作遗留下不便和隐患,这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3.电解二厂将清极工作由三班工作制改成两班倒,致使交叉作业的现场较乱,这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管理原因。
事故责任及处理情况:
1.扣事故直接责任单位物资配送中心当月绩效工资1000元。
2.扣物资配送中心安全第一责任人吕某当月绩效工资500元。
3.扣运输科科长韩某当月绩效工资300元。
4.扣运输科安全员杨某、阳极拖车班班长何某当月绩效工资各200元。
5.扣事故直接责任人魏某当月绩效工资500元,暂停其工作,进行安全学习和教育。
6.电解二厂对交叉作业生产现场管理不到位,擅自改变清极工倒班工作制,对此次事故的发生也负有一定的责任。扣电解二厂当月绩效工资500元。
防范措施:
1.物资配送中心于3月15日前对所有司机进行以安全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培训,使所有司机熟知和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物资配送中心要加大检查频次和考核力度。杜绝违章操作。
2.电解二厂要完善清极现场的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生产运行部制定的作业时间,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尤其是交叉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避免交叉作业带来安全隐患。
3.电解二厂要加强对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常识的教育,提高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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